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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户外LED屏幕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21-04-02 17:59:56    文字:【】【】【

一、项目编号:[350181]FJZS[XJ]2021001-1(招标文件编号:[350181]FJZS[XJ]2021001-1)

二、项目名称:户外LED屏幕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市东程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业路云中花园48号

中标(成交)金额:34.19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福州市东程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LED显示屏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1(项)     3419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邬源江,钟辉,郭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应根据以下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成交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付款方式。中标服务费账号:开户名: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账号:8111301012500377474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12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政策优惠情况:福州市东程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所投序号1户外全彩LED显示屏为优先类节能产品,报价为252225,并按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根据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的规定,给予其户外全彩LED显示屏报价1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评审价为316677.5元。其余供应商无政策优惠情况。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29号        

联系方式:郭晖 15605087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四层B区            

联系方式:郑冰泳0591-87117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冰泳

电 话:  0591-87117885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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