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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及窗帘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20-08-03 16:55:07    文字:【】【】【

项目概况

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及窗帘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WT-2020-017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及窗帘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

最高限价(货币单位:元)

保证金(货币单位:元)

1

1-1

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及窗帘采购项目

1批

详见第三章询价内容及要求

160000

32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其他详见询价通知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述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3)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C、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E、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F、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均须注明查询结果网址)。在评标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或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供应商。注:1、以上条款释义及其他具体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说明中“3.合格的供应商”及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谈判,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4日 至 2020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

方式:本地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的须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外地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通知书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询价项目名称、询价通知书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询价通知书售价20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帐户信息(缴纳报名费、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

账 号:8111301012500377474

2、电子邮箱:fjzszb001@126.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中路286        

联系方式:吴林林 0591-836755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四层B区            

联系方式:王明珠 0591-87117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明珠

电 话:  0591-87117885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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