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受长乐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优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平台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350182]FJZS[GK]202000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350182]FJZS[GK]2020007
项目名称:优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平台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郑冰泳
联系方式:0591-8711788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长乐首占新区凯歌路北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圣 0591-2210669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优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平台服务
简要技术要求:像素管:点间距:≤2mm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交货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四层B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冰泳 0591-87117885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19日
中标日期:2020年06月11日
总中标金额:280.5844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福建省数字福建云计算运营有限公司 | 福建省长乐市数字福建产业园壶江路16号 | 280.5844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9446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中标供应商应根据以下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19.5.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付款方式。中标服务费账号:开户名: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账号:8111301012500377474。
评审专家名单:
张乃平(组长),林羽,郝瑞明,李汀雄,林圣 (采购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规格型号:D2、定制、定制等……
数量:1(项)
单价:2805844元
服务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1、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及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政策优惠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