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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福州司法强戒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12-18 09:55:04    文字:【】【】【

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司法强戒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司法强戒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0]FJZS[GK]2019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冰泳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1178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福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岐路19号

联系方式:林方清/0591-875772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冰泳/0591-8711788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四层B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心电图机 1(1) 90,000.0000
1-2 其他医疗设备 1(1) 16,000.0000
1-3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1(1) 650,000.0000
756000 1512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医疗器械相关证明: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产品应取得完整《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3)强制节能及强制认证:1、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依据的标准)及其附件(若有,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的完整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2、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有属强制3C认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能提供3C认证证书(格式自拟),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5.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18日 17:00 至 2020年01月0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四层B区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品目号1-3)。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④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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